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关于免除天津振华出口集中查验场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关于免除天津振华出口集中查验场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关于免除天津振华出口集中查验场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关于免除天津振华出口集中查验场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10号)要求和我市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全面组织实施试点工作,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促进外贸企业减负增效,进一步优化口岸查验和通关流程,提高口岸查验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天津口岸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0.04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海运口岸外贸进出口海关对货物的查验采用集中查验的作业方式,天津振华出口集中查验场为天津海关审核设立的人工查验场地,场地的经营方为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公司长期从事堆场箱管服务、物流操作服务、港口作业、道路运输服务、检验检疫查验服务、海关查验服务。公司拥有天津检验检疫局指定查验场地和天津海关指定人工查验场地。堆场与仓库已实现全无线网络覆盖,并设有24小时视频监控设施。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是天津海关审核设立的负责该场库内装箱货物出口查验的企业,能够按照现有海关集中查验场的要求和规范进行监管操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天津海运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多且较为分散,进出口货物在存放地点查验,受查验场点散而广、以及海关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货物代理人需频繁往返于货物存放地与海关办公场所之间,使得操作流程繁杂、时间消耗大,影响了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加大了代理人操作运行成本。因此,天津海运口岸海关采取进出口货物集中查验的模式,从而进一步优化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流程,而且为代理人货物操作创造了宽松的时间条件。 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系振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堆场箱管服务、物流操作服务、港口作业、道路运输服务、检验检疫查验服务、海关查验服务,具备全程物流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参照“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办法进行购买服务选择。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58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振华国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5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12月02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08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跃进路1号 2)联系人:赵海玲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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