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310国道两侧改造土地基础调查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原310国道两侧改造土地基础调查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旧城改造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原310国道两侧改造土地基础调查测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原310国道两侧改造土地基础调查测绘项目
2. 采购编号:洛老政采代【2017】047号
3. 代理机构编号:NJYDLY【2017】012-1
4.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80000元。
5. 测绘周期:10日历天
6. 成果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交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省国土资源厅征地报批要求。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政策支持:支持中小微企业
二、服务内容:
该项目西至定鼎路交叉口、东至原310国道老城区与瀍河区区界,南至原310国道南侧130米,北至原310国道北侧230米,拟对其两侧用地面积、地类调查。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在本公司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拟派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6)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附设备清单及关键设备采购凭证和仪器设备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大厦1幢1711室。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业绩证明、拟派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三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各项资料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报名同时领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大厦1幢17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为三 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老城区旧城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中路17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12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
邮 箱:njydly888@163.com
十、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017年12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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