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计 [2008]13号批准,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现对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二期)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苏广斌 联系电话: ********139*****26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萍 联系电话: ********137*****062

三、建设地点:萝岗中心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二期) 包括2#路(2K1+380.000~2K2+790.489)、22#路、11#路(11K0+853.083~11K1+125.486)12#路、7#路(9#路-13#路段)、16#、19#、21a#、21b#、13a#、13b#、13#路、萝平路、8#路延长线,全长约10361米,工程内容包括路灯、灯杆安装、路灯照明相应电缆线路敷设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五、预计发包价:约21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91192009120

上午:9:30 ———11:30;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报告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为420万元或以上)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单位一致)

6、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已完成在广州市建委的网上备案;

7、投标人自2005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中标价1000万(或以上)的照明工程,需同时提供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提供的业绩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建设方名称、建设方有效地址及有效联系人的手机及办公电话等资料,以便进行核查;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最高限价为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另外递交一式一份投标申请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招标人对其真实性先行核对。

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十四、届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不需摇珠时另行通知),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出席。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或未执上述要求证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2万元,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六、投标人不得擅自不参加开标会,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继续参与投标过程,并有权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资格预审文件按广州市建委范本。

(业 主 名 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市政工程—照明工程(二期)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 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 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 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 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受理回执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建委已完成网上备案的证明材料及查询路径

原 件

1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地址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有效地址、有效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它资料(如有)

原 件

12

投标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 件

……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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