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通用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通用设备
二、项目编号:CG[2017]-1024号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呼财购准字(电子)【2017】01105号
四、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五、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通用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34799 |
注:投标人投标时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八、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按合同约定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货款。
九、定标原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已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密封提供网上自助打印的查询告知函。其真伪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扫描告知函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询价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名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可以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二、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开户许可证为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日时,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元) | 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通用设备 | 无 | 无 | 无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金额和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如潜在的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按标段的金额和账户分别存入。金额和保证金缴入账号为“无”,即该标段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14时20分起至14时30分截止。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5楼511竞价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集中采购机构均不予接收。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14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5楼511比价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十七、采购人联系人(质疑受理人):吕凤兰联系方式:139*****95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曲丹丹 联系方式:0470-8110351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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