峧头集贸市场南边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峧头集贸市场南边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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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峧头集贸市场南边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社区村峧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社区村峧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峧头集贸市场南边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峧头集贸市场南边道路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原混凝土路拆除、新建沥青道路、新建3个砖砌化粪池等。工程造价约31万元,下浮率为4% - 6 %。
2.2建设地址:峧头集贸市场南侧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原混凝土路拆除、新建沥青道路、新建3个砖砌化粪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主管税务机关为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六横分局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3.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月 4日至2017年 12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六横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10室)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同时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名表、廉政保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管理班子相关人员证书及有效社保证明(2017年11月份(含)以后);
(3)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须提供任职文件),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件;
(4)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所有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 9时 15分,地点为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综合服务中心[六横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社区村峧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六横镇峧头村地 址: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楼
邮 编: 316131 邮 编:316100
联系人:刘书记联 系 人:曹浙舟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7年12月 1日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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