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8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8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7-12-01 17:19:02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7-12-01 17:07:28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7-12-18 19:00:00 | ||||||||||||||||||||||||||||||||||||||||||||||||
中国电信新疆公司 2018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2018年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CYX2017-ZB-7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28万元(不含税价,最终规模及详细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 项目概况:2018年118114语音门户人工话务的重点任务是提升号百价值和竞争力,人工服务围绕车务、旅游、住家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深度服务开展,依托ITV、人工/智能语音、APP等形成智慧家庭服务统一语音入口。118114人工话务服务项目本着降本、提质、增收、创新的原则,继续采取第三方公司承接方式。 3.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制单价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制单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 中标原则:本项目推荐每个标包综合评分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对每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若两个标包均为第一名,则确定标包1为第1中标候选人,标包2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 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 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 技术规范:相关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中的具体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5若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相关授权及权利义务)(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公章)。 2.6团队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5人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人员,主要成员包括项目总监、运营经理、人力主管、服务与技术主管等,均须具有五年及以上同类工作经验,坐席人员中须含坐席人员总人数10%-15%双语服务人员(维吾尔语和汉语),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或半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 2.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呼叫中心话务运营、客户服务、精准营销)业绩,且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9驻点机构:如投标人在乌鲁木齐市尚未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的设置,且每个机构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如投标人已在乌鲁木齐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须提供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0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 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交主管部门进行处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层C413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二号楼2111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新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电信培训中心3号楼4层C413室 联系人:许小兰 电话:185*****160 电子邮箱:********6@qq.com 开户名: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日 |
标签: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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