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黄闸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玉门市黄闸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玉门市黄闸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玉门市黄闸湾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由甘国土资耕发[2017]71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具备招标条件,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2日,因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故未能在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常开标。现对本项目施工第三标段进行二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玉门市国土资源局
2、建设地点:玉门市黄闸湾黄花营村
3、工程规模:480.24公顷(合7203.6亩)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
5、标段划分:共3个施工标段(本公告仅限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报名)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备注 |
第一标段 | 西片一标段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
第二标段 | 西片二标段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
第三标段 | 东片一标段 |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6、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01 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8 月30 日
总 工 期: 239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近三年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良好;所实施的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证,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和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无行贿犯罪行为。
5、参与本项目活动的单位,需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企业及个人无失信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6、参与本项目活动的单位,需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出具近三年的企业及个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
7、投标申请人在酒泉市国土资源系统土地整治项目往年实施中因不良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招投标报名活动。近三年来有承担过酒泉市国土资源系统土地整治项目业绩的单位在省市国土部门验收时一次性验收通过的施工单位,由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证明,优先予以推荐。
8、提交《投标承诺书》,主要内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未挂靠资质投标;中标时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9、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1、为规范本项目管理,在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必须亲自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人员执业资质证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递交核验。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企业需有近三年(2014年09月-至今)国土业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改良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田灌溉与水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12月1日00时00分-2017年12月5日23时59分(本公告仅限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报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身份证入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亲自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
五、投标保证金
第三标段:贰万元整(¥20000元)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酒泉分行营业室
账 号:1018 1200 *******
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7:00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开标现场无法核对,可能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门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广场南路10号
联 系 人:包 金 史彦恒
电 话:182*****315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53号百合花宾馆6楼
联 系 人:马玉梅 周姣
电子邮件:gs@ebidding.com
2017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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