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关于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射阳县公安局关于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受射阳县公安局委托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 项目编号:SYCG(D)-*******
二、 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范围为: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六旋翼飞行平台 | 1 | 国产 |
2 | 六旋翼电池组 | 18 | 国产 |
3 | 工业级变焦云台相机 | 1 | 国产 |
4 | 收纳箱 | 1 | 国产 |
5 | 工业级四旋翼无人机 | 1 | 国产 |
6 | 手持单兵图传 | 1 | 国产 |
7 | 工业级四旋翼电池组 | 4 | 国产 |
8 | 六旋翼专用多通道充电器 | 1 | 国产 |
9 | 高清显示屏 | 2 | 国产 |
10 | 高空喊话设备 | 1 | 国产 |
11 | 红外热成像云台相机 | 1 | 国产 |
12 | 高空照明设备 | 1 | 国产 |
13 | 高空抛投设备 | 1 | 国产 |
2. 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履约时间: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验收完毕。
4. 履约地点:射阳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34万元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以上均应使用扫描、或截图);③招标文件制作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6@qq.com">电子邮箱********6@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报名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账号:****************2853。
5、其他有关事项:请各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七、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4、投标文件接收人: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5、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
6、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八、 投标文件制作及份数要求
胶装,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4份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账号:****************2853。。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十、 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
2. 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射阳政务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采购人名称:射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射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 刘元富 联系电话: 188*****877
代理机构: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红芹 电 话:138*****809 电子邮箱********6@qq.com
联系地址: 射阳县合德镇沿河东路17号第一饲料厂大门东侧101#
邮政编码:224300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宏远财会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b-1a55-26e6-cc384f617f48/%E6%8A%95%E6%A0%87%E6%8A%A5%E5%90%8D%E5%87%BD%EF%BC%88%E6%96%B0%EF%BC%89.docx" target="_blank">投标报名函(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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