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器械及装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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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器械及装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接受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警用器械及装备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警用器械及装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YJC-1746。

三、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7日内。

4、项目预算:497398元。

四、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五、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经办人身份证;

6、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三室评标五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纳税和缴纳社保金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方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4日

标签: 装备购置 警用器械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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