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招标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7]00681号
采购文件编号:宁政招NZZ2017-G170(施工)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 | 1 | 人工造林1150亩,全部为乔木(详见预算及作业设计),工期30日历天 | 56917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班子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也必须是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应专业人员。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员职称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4、本项目谈判文件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旗县交易信息宁城县专栏”自行下载。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
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城区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姜益多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黑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城县黑里河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潘涛 联系电话:187*****051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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