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ZHYX1202(****************BBBA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00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通远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通远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电商产品工业园区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6878.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25.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68平方米;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周期:勘察部分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部分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截图上体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联合体双方均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3楼有形建筑市场1号窗口报名,报名后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通远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李剑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联系人:杨园园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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