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7-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山镇2018年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7】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民生工程及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民生工程包括:自来水工程(对老镇区内自来水管线进行改造。其中:主管线管径DN200,长约2000米;分户管管径DN110,长约8000米;支管约15000米;相关配套设施及其他应急需要);镇区道路工程(中修兴华街道路长约150米,宽约6米,中修幸福街公厕道路长约50米,宽约10米;翻修政府西侧道路长约400米,宽约6米翻修);老旧居民楼道路硬化工程(对原有约3000平方米居民出行道路,铺设方砖及硬化处理);棚户区巷道改造工程(巷道硬化约15000平方米,铺设方砖约8000平方米,修排水沟约5000米);乡村道路工程(硬化6条村路,面积约7440平方米);路灯工程(兴华街道路单侧全线修建路灯,长约240米;政府西侧道路单侧全线修建路灯,长约400米);社区活动场所修缮工程(6处社区活动场所场地修复及设施修建,共涉及约11300平方米)。市容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以硬化为主,部分铺设方砖,涉及面积约5000平方米);绿化工程(两侧绿化及景观打造,增设铁艺围栏、蘑菇石、高边石,涉及长度约1850米。沿街预计增设景观打造约2000平方米);市容市貌提升改造工程(修建围墙;墙体粉刷及清理约8000平方米;建设2处塔标:与九台交界处);老镇区市容市貌整治工程(对老镇区市政道路破损进行翻建,翻建长度约1000米;破损方砖进行修理,修理面积约2000平方米;绿化进行补植,补植面积约1000平方米;市容环境进行改造,打造景观小品);

2.2建设地点:兴隆山镇辖区内;

2.3计划投资:2126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方案、施工图、概算、后期咨询,现场服务及结算全过程;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方案及设计成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4-2016)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企业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临河街3300号3楼3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万元。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3楼310室(东皇集团大厦)

联系人:齐超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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