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考核机制研究招标公告
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考核机制研究招标公告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从业单位考核机制研究项目询价公告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通过调研分析,结合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中从业单位的从业业绩,制定从业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国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6)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过3篇以上科研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其中SCI或EI论文1篇以上;
(7)项目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污染场地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项目以上;
(8)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9)项目团队应至少有2名高级职称或具博士学位研究人员、3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参与本项目的实施。
(10)报价单位须对以上技术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
报价开始时间:2017-12-07 10: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12-07 12:3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2018年9月30日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根据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联 系 人:郑佳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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