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站新建广告塔工程招标公告

大丰站新建广告塔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站新建广告塔工程

  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云龙大道与规划道路交汇处,广告塔主体为钢结构,高28米、长18米,广告塔计划投资额约30万元。

  3、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竞价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4、采购内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5、工期要求:共20日历天。

  二、项目招标方式及资金来源

  1、招标方式:本次活动采用公开招标;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谈判方式及范围

  方 式:本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谈判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五、入围方式、开标、评标、定标

  入围方式: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开 标:按照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和评标;

  评标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最低谈判价法,谈判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采取逐个进行谈判,选择最低价中选。

  六、实施竞争性谈判、投标、定标、合同签订进度安排

  1、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谈判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报名成功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随后进行开标、评标;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中标通知书;

  5、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17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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