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森林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式(4G)项目询价公告
随县森林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式(4G)项目询价公告
随县森林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式(4G)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随州市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17]815号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受随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其“执法记录仪式(4G)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式(4G)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GY-2017-120
三、采购项目预算:19.2万元
四、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式(4G)
五、投标人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 供应商须是采购项目所投产品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须在本地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
5.所投执法记录仪为公安部检测合格入围产品,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
6.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必须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查询出具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后;
7. 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4日起至12月 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00分、下午15:00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66号齐星花园1号楼1单元301室)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是委托人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申领招标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6时00分,地址: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66号齐星花园1号楼1单元301室),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人:随县森林公安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
湖北冠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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