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荣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以呼水农字【2017】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荣旗复兴镇、新发乡、亚东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监理为1个标段。

一标段:渠道清淤、渠系建筑物、渠道衬砌施工。

二标段:信息化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

2.3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

2.4、招标范围:完成阿荣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以上建设规模施工全部内容监理。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持有水利部或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相关专业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5日9 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阿荣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监理

1

5,600.00元

1492 4359 167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中标人确定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

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综合 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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