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深圳市河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本次招标物业面积总和12499㎡,包括: 1、新洲管理综合楼:采购单位机关所在地,楼高6层,面积2400 ㎡位于福田区新洲南路2004号; 2、罗雨泵站综合楼:为原罗湖小区防洪治涝工程的主要泵站,楼高6层,面积4150㎡位于罗湖区渔民村路; 3、深圳湾管理所综合楼:负责大沙河、小沙河、双界河河道的管理,楼高7层,面积1260㎡,位于南山区西丽水库内; 4、草埔防洪综合楼:位于罗湖草埔片区,楼高6层,面积3900㎡; 5、罗雨水闸综合楼:位于罗湖区渔民村,面积789㎡。 | ||||||||||||||||||||||||||||||||||||||||||||||||||||||||||||||||||||||||||||||||||||||||||||||||||||||||||||||||||||||||||||||||||||||||||||||||||||||||||||||||||||||||||||||||||||||||||||||||||||||||||||||||||||||||||||||||||||||||||||||||||||||||||||||||||||||||||||||||||||||||||||||||||||||||||||||||||||||||||||||||||||||||||||||||||||||
二、服务范围 | 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以上物业的安保、保洁、绿化维护、水电维修等日常管理: 1、物业秩序维护服务。负责规划红线范围内秩序维护工作,包含治安秩序维护、停车场及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相关工作接受采购方安排和管理; 2、客服及会务服务。负责新洲管理综合楼的会务工作,负责来访来人员的核验、登记及其他前台事务; 3、物业消防培训和演习。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注重消防安全意识。每年至少开展2次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实操培训,要求供应商有较强的消防管理能力; 4、清洁服务:具体包含办公楼、停车场等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倡导绿色物业管理,实施垃圾减量分类,树立政府形象; 5、四害消杀服务:对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四害进行消杀和防治,要求持证上岗; 6、白蚁防治:对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及公共部位进行白蚁防治; 7、日常水电维修、监控、消防等系统维护; 8、房屋建筑本体公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9、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公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10、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12、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 13、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4、物业服务范围内仓库(含待报废资产仓库)的日常管理; 15、采购单位与成交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 | ||||||||||||||||||||||||||||||||||||||||||||||||||||||||||||||||||||||||||||||||||||||||||||||||||||||||||||||||||||||||||||||||||||||||||||||||||||||||||||||||||||||||||||||||||||||||||||||||||||||||||||||||||||||||||||||||||||||||||||||||||||||||||||||||||||||||||||||||||||||||||||||||||||||||||||||||||||||||||||||||||||||||||||||||||||||
三、服务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在金额和服务内容不变情况下,可再续签2年合同;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相关规定,续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 | ||||||||||||||||||||||||||||||||||||||||||||||||||||||||||||||||||||||||||||||||||||||||||||||||||||||||||||||||||||||||||||||||||||||||||||||||||||||||||||||||||||||||||||||||||||||||||||||||||||||||||||||||||||||||||||||||||||||||||||||||||||||||||||||||||||||||||||||||||||||||||||||||||||||||||||||||||||||||||||||||||||||||||||||||||||||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 (一)总体要求 1、采购单位属行政事业单位,所配备人员应当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诚实勤劳、责任感强,热诚服务;同时能够按照实际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服务标准和各项服务制度; 2、成交单位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交单位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有审核权; 3、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4、成交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5、成交单位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6、成交单位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7、成交单位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义务向采购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8、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人为操作事故; 9、设备完好率95%以上; 10、房屋完好率95%以上; 11、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12、定期进行管理服务的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达到标准。 (二)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中需有一人兼项目负责人; 2、机关前台需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操作; 3、机关物业服务人员需有一人具有驾驶证; 4、成交单位应于宣布成交结果5日内派出不少于10名保安人员和2名保洁人员进驻本项目,承担工程及设备管理的衔接、验收等工作,15日内全部人员到位;(考虑到老合同的执行周期,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5、依据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特点,构建精简、高效、专业、合理的管理组织架构; 6、依据精干、高效、一专多能、忠于职守的原则配备人员,并结合采购单位单位特点,编制员工行为规范和操作性强的服务方案; 7、服务人员经常性培训,包括进驻前培训、过程培训、技术培训、专业演练、法规知识培训等; 8、服务人员的食宿由成交物业单位自行解决。 (三)房屋及配套设施管理要求 1、提供切实可行的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 2、物业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完善,明确、落实物业管理责任人; 3、物业维修养护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随时可查; 4、物业本体、公用设施整洁,公用楼梯、通道无堆放杂物等;无乱张贴、悬挂等; 5、物业外观完好整洁,新洲综合楼建筑外墙(含玻璃)每年清洗一次,室外设施每年油漆一次,所需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6、确保楼盖、屋顶、梁、柱、共用部位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窗、设备机房、室外场地、道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 ||||||||||||||||||||||||||||||||||||||||||||||||||||||||||||||||||||||||||||||||||||||||||||||||||||||||||||||||||||||||||||||||||||||||||||||||||||||||||||||||||||||||||||||||||||||||||||||||||||||||||||||||||||||||||||||||||||||||||||||||||||||||||||||||||||||||||||||||||||||||||||||||||||||||||||||||||||||||||||||||||||||||||||||||||||||
五、服务基本内容 | (一)房屋管理维护 1、物业外观完好、整洁,无“牛皮癣”和乱贴、乱画现象; 2、各种标识、指示牌完善、完好、整洁; 3、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按计划维修、维护,完好率在98%以上,且记录完整; 4、物业零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并建立维修回访制度且记录完整。 (二)供配电系统 1、负责配电房与各楼层强弱电井、电器线路、开关、用电点及照明(包括楼梯、电梯间、室外场地)等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维护;确保安全用电,并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2、定期对服务范围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3、妥善保管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保档案,具有完整维保工作记录; 4、制定用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并能够执行;制定临时用电措施方案并能够执行; 5、配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操作。 (三)给排水系统 1、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沟渠、池井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发生大面积跑水事故,定期对水泵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 2、定期对供水范围的用水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供水系统能正常发挥功能; 3、定期对排水管、化粪池、沟渠、池井进行清疏、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畅通,确保上下水管道完好和正常使用;每半年对化粪池池内沉淀物彻底清理一次; 4、妥善保管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维保档案,具有完整维保工作记录。 (四)消防系统 1、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及保养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确保消防报警主机模拟报警正常,探测器、报警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喷淋系统完好有效,齐全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2、定期检查消防系统设施、器材并进行联动测试,做好相应检查、维保记录,将检查和测试结果向采购单位出具书面报告; 3、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及火灾;制定突发性火灾等应急处理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保持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 (五)电梯系统 1、电梯的整体维护由成交单位聘请电梯原厂或采购单位选定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维保方进行全保维护;电梯由专业人员维修保养,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均持证上岗,电梯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有效,维护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并提交年度保养合同及保养记录; 2、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轿厢及机房整洁,通风、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完好; 3、成交单位负责按国家规定提供例常责任保养服务,每周一次例保,由采购人签字确认,每月对电梯自备电池放电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电梯重要安全装置自检报告》,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调整(中、小修),确保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包括定期调校);清洁润滑,加注油脂,检查电梯各部件的正常运行状态; 4、建立电梯设备档案,各种运行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齐全,定期向采购单位出具电梯运行工作状况良好的书面报告; 5、更换一切因自然劳损与锈蚀的零部件及因机械性磨损而损耗的零部件; 6、按相关规定应进行的其他保养事项。 (六)空调系统 1、定期对各空调机组进行管理养护。加强日常维护检修,防止电器系统受潮; 2、定期揩擦空调的外表面,清洗空气过滤网,保持空调的清洁。每隔半年对室外冷却器用长毛刷进行清洗灰尘。每年拆下机芯,对风扇电机轴承注入适当的润滑油; 3、制订详细检修、保养计划书,并严格落实,做好记录。 (七)智能化系统 消防报警主机模拟报警正常,探测器、报警器完好、有效,接线牢固可靠; (八)保安管理 1、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人防、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上岗睡觉等失职现象;建立节假日、夜间工作人员加班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记录完整; 2、设置保安门岗和报警电话,保安人员佩戴明显标志,举止规范、反应敏捷、熟悉环境、文明执勤,及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3、危及物业使用安全的地方和事故易发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地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的如“盗窃”、“妨碍公务”、“办事人员在大厅吵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5、项目管理区域内火灾、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其他重大事故控制在1%以内,处理及时率为100%; 6、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办公楼范围内无聚众、阻塞、叫卖等现象,如发现处理及时率为100%; 7、办公楼报刊信件及时准确送达; 8、严把保安人员招聘关,确保保安人员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工作要求,要求没有犯罪记录,五官端正,身高在1.7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九)清洁保洁管理 1、清洁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工作满足政府机关办公环境和外来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要求;垃圾箱放在指定位置、箱面无灰尘,地面无散落垃圾,清运及时; 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灰尘、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 3、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每周消杀(除四害)一次,白蚁防治每季一次;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卫生间无异味、积水、污渍,四壁无灰尘,卫生纸、擦手纸供应及时; 4、大理石、花岗岩、木质地板及电梯轿箱地面每季度打蜡养护;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其他功能室每周吸尘、清洗、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5、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每天擦拭保养(每周用不锈钢油擦拭),确保无绣迹、污渍、汗渍; 6、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排水沟、污水井无明显泥沙、污垢、积水、淀物、井盖无污迹; 7、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天台、雨蓬无杂物、垃圾、纸屑,排水畅通; 8、停车场地面和设施表面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9、编制清洁保洁服务方案,需要有专门领导办公室、常用会议室的管理措施,确保清洁、安全和保密; 10、垃圾处理:严格做到分类及时收集清理,避免二次污染; 11、清洁标准:
(十)交通、车辆管理 1、环境秩序良好,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 2、路面、路牙石及相关设施完整,交通标识规范完好; 3、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区分有序、安全可靠,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放和阻塞现象; 4、有重大接待安排时,应根据需要事先预留车位,并摆放醒目标志,防止车辆堵塞现象发生。 (十一)来访咨询服务 1、策划设置机关办公楼大厅“接待处”及运作机制和办法,负责办公期间来访人员引导、甄别、登记、疏寻等工作,维持大堂工作秩序; 2、编制有效的应急预案,在需要紧急维持秩序时落实; 3、协助做好会议公务活动或临时性会议的相关工作。 (十二)绿化养护 1、草坪管养 1.1草种生长正常,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蟛蜞菊草坪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3%,其余草种的覆盖率达92%以上,杂草率低于7%,无坑洼积水,无明显裸露地; 1.2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平均年生长量,叶色正常,无枯叶; 1.3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绿地边缘整齐,蟛蜞菊高度控制在30厘米以上,其余草种根据情况控制高度,使绿地呈现自然的景观效果; 1.4根据草坪植物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适当淋水,每天的淋水量接近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结合淋水适当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正常生长的需要; 1.5经常除杂草,将高于目的草种的杂草及时去除,使坪面目的草种的纯度达93%以上; 1.6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 1.7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要及时补植,使草地完整,无明显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2%; 1.8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10%以下; 2、灌木和花卉管养 2.1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花坛、绿篱完整,花卉能适时开花; 2.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卉要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2.3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求接近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一般要求在每年春季或秋季重点施肥1~2次。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 2.4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草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 2.5在每年春、夏季不失时机的对死苗进行补植。补植要补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较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0%以上; 2.6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遵照环保局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10%以下。 3、乔木管养 3.1生长势正常,生长量接近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3.2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3.3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要求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 3.4在每年春、夏季不失时机地对死树进行补植。补植要补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榕树类达90%,其它树种达80%; 3.5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10%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10%以下。 4、园路管理 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5、环境卫生 5.1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发现鼠洞要及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 5.2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萝筐等器具要放在隐蔽的地方,当天垃圾当天清运,不过夜,不焚烧; 6、承建单位负责中心机关各办公室的花卉摆设、养护和更换,并承担费用; 7、负责提供元旦、春节年桔、年花的摆放,摆放符合采购单位整体美化和档次要求,能较好凸显时令节日主题,渲染浓郁节日氛围。 (十三)仓库管理 1、成交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物品进出库等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汇总采购单位待报废资产实物,将符合入库条件的登记入库 3、建立台账,实行台帐分类,包括待报废资产台账,台账内容包含物品代码、物品名称、物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期初库存数量、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量及备注等,及时更新出入库信息,并定期盘点; 4. 根据市水务局或财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资产处置申请单》,按照报废处理方式对报废处理标的物分别进行标识、单独堆放和妥善保管,确保实物与资产报废审批文件一致。 5、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门、窗、等安全情况; 6、及时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7、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物品,必须经过批准; 8、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转借、转交他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配制。 (十四)物业档案管理 1、成交单位必须要有完整物业管理档案系统。采用电脑资料、文字资料、图表图片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管理物业档案资料; 2、完善管理制度,对所有物业档案集中管理,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全,条目清晰,标识齐全,分类明确,易于查找; 3、合同签订后向采购单位提供:全年维修维护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全年工作计划台历、物业员工配置表、物业员工上岗证表;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物业员工考勤与值班记录;每季度向采购单位提供:建筑本体管理记录、设施设备管理记录、机电设备管理记录(含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电梯、智能化系统、空调、热水器、污水处理系统)、清洁保洁管理记录、消杀记录、绿化管理记录、紧急事故记录、物业收支明细;每年向采购单位提供:年度验收报告、物业考核表、电梯运行许可证、电梯负荷试验报告。 4、采购单位需要查看项目物业档案时,成交单位应按要求提供。 5、保证物业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 | ||||||||||||||||||||||||||||||||||||||||||||||||||||||||||||||||||||||||||||||||||||||||||||||||||||||||||||||||||||||||||||||||||||||||||||||||||||||||||||||||||||||||||||||||||||||||||||||||||||||||||||||||||||||||||||||||||||||||||||||||||||||||||||||||||||||||||||||||||||||||||||||||||||||||||||||||||||||||||||||||||||||||||||||||||||||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办公经费等; (2)建筑物维护费; (3)公共设备维护费,包括:供电、弱电、消防、电梯、给排水、空调等系统维护费; (4)公共设施维护费; (5)治安保卫费; (6)环境清洁卫生费; (7)绿化维护费; (8)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9)不可预见费; (10)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佣金等; (12)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物业公司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成交,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总价作为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8、成交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9、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不得低于深圳市关于保安等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考核与支付 1、考核 成交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采购单位按月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9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按每1分200元的标准,扣减相应物业服务费用,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按附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2.支付 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采购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2、具体实行依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 | ||||||||||||||||||||||||||||||||||||||||||||||||||||||||||||||||||||||||||||||||||||||||||||||||||||||||||||||||||||||||||||||||||||||||||||||||||||||||||||||||||||||||||||||||||||||||||||||||||||||||||||||||||||||||||||||||||||||||||||||||||||||||||||||||||||||||||||||||||||||||||||||||||||||||||||||||||||||||||||||||||||||||||||||||||||||
七、其它事项 | (一)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 采购单位所属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各类门牌、各类标示牌、采购单位负责安装及提供,除以上设施设备外,投标人承诺的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无偿投入,成交后必须按承诺实施。 (二)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1、物业管理服务理念应树立政府部门外在形象和优良办公秩序要求,且应满足科学、先进、适宜和可操作性要求,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 2、物业管理服务的程序应符合政府部门办公特点及活动要求; 3、安全保卫工作和维持办公秩序的整体设想和应急预案应完备、实用; 4、房屋、设备设施、安全保卫、清洁保洁、服务接待等保障服务工作周到,且针对不同突发情况,有应急预案; 5、物业管理服务中突击性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且有计划性,与政府作息时间相匹配,不干扰正常办公; 6、采购单位在适当时候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评比,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成交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7、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 8、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9、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采购人有权不予接受; 10、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说明 采购单位招标托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含设备)的维修,单项单价300元以内,由成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和实施;单项单价3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负担; | ||||||||||||||||||||||||||||||||||||||||||||||||||||||||||||||||||||||||||||||||||||||||||||||||||||||||||||||||||||||||||||||||||||||||||||||||||||||||||||||||||||||||||||||||||||||||||||||||||||||||||||||||||||||||||||||||||||||||||||||||||||||||||||||||||||||||||||||||||||||||||||||||||||||||||||||||||||||||||||||||||||||||||||||||||||||
八、附件 |
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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