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九)经市财政局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7-S124
2、项目名称:济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九)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采购(九),县(市、区)政府设置的县级疾控中心进行规划建设,需购置一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预算10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人: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英萃路26号
联系人:杜科长联系电话:****-*******
5、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翠都国际C座11楼
联系人:王春、杨冬联系电话:183*****529 150*****88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并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采购的相关内容;
4、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境内总代理商对于本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凡中国境内总代理出具授权书原件的必须附有溯源性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段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7、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0、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0.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0.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1、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2、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9日14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四、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采购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7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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