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联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海丰县联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海丰县联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汕尾市水利局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海丰县联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引水管、供水干管、分干管以及生产辅助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53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条件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建设地点:海丰联安镇内。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6日,下午2时至4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带齐以下材料(复印件上面必须加盖公章):

4.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2被委托人在本单位2008年5月至7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复印件;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6 2008年度《汕尾市投标人资格名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7近五年(以发出公告时间为准)内未因不良行为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复印件;

4.8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前按业主指定的银行以各种形式存入人民币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将银行凭证到招标单位财务处开出收据,并提交收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投标申请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附招标单位户名:联安镇财政所;

开户行:联安镇农村信用社;

帐号:****************0112

招标人: 海丰县联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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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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