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P10户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P10户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P10户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 本次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P10户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东、西区新增2套(东、西区各1套)P10户外LED显示屏,内容为P10户外全彩LED显示屏的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电缆光纤的铺设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即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计划工期45天,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LED显示屏生产或包含有LED电子显示屏的销售、设计、技术服务等内容或包含有LED显示屏的开发、生产、销售等内容或包含有电子显示屏的生产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相关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且单个项目合同总额均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还需体现日期、金额及主要工作内容,否则还须另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无资不抵债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6: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白马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12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同时递交一块面积≧5㎡P10室外表贴三合一显示屏现场通电演示样品(样品应标记投标人单位全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15楼
邮 编:310014
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71- ********转511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 编: 310012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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