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窗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开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项目编码:SB0102G1700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窗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工程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2.3采购内容:铝塑铝窗、铝合金百叶窗2.4合同估算价:约136万元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1日,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配合施工,及时到货并安装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专业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窗采购及安装(详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投标产品的经营内容,提供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投标报名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报名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委托协议;3.3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多个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的,以获取招标文件的顺序只接受一家代理商;若制造商参加投标,代理其品牌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35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采购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需体现上述类似项目的要求内容,如均未体现本条上述所要求的内容,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以上业绩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获取招标文件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4.5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附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7)产品检验报告;(8)类似项目采购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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