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二井镇自民村和联立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北安市二井镇自民村和联立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2017GZX089

1.招标条件

北安市二井镇自民村和联立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北安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北安市二井镇自民村和联立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北安市西南侧,202国道以西,南抵先锋水库,西与自兴村相邻,北至五大连池兴隆乡。包括二井镇自民村和联立村两个村,11个自然屯。

2.3投资估算:2724.88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2018年5月1日,计划竣工:2019年6月30日;

2.5建设规模:3030.4681 hm2。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二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三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四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五标段: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所有标段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需提供查询记录原件,如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方为有效。

3.9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兼投。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

(1) 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

(6) 企业法人身份证;

(7) 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

(8) 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土地整治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4-2016年)类似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

(10)无失信行为查询网上打印页加盖企业公章;

(11)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查询;

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登记。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hljlr.gov.cn/hljgtzy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安市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楼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刘先生、李先生

电 话:****-********-****、8017

传 真:****-********

电子邮件:hljzxzb@163.com

2017年12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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