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泸州市江阳西路南区4号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泸州市江阳西路南区4号道路工程经泸市发改投【2009】19号批准立项,并批准为公开招标,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发挥投资效益,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有关规定,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二、工程名称:泸州市江阳西路南区4号道路工程 。

三、工程地点:泸州市江阳区。

四、工程概况:该工程道路标准路幅宽24米,全长约为1.39公里。

五、资金来源:泸州市财政资金,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六、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工期:270个日历天。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九、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3点00分至5点00分(北京时间),在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等(收原件);

(4)、投标人在2004年1月1日后完成3个及以上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业绩,并且投资均在1500万以上(含1500万),提供建设业主和相关管理部门盖章签字的竣工验收资料原件的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原件。(上述资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最近在投标单位连续购买2年及以上的社保,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上述资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1、省外企业在开标时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属实,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人民币)

2、收款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开户行:泸州市中行百子图分理处。

帐号:********092001。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

3、开标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出。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3点00分至5点00分(北京时间),在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综合科 石工 联系电话:****-*******

地 址:泸州市南光路3号(泸州市土地交易中心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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