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
枣强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
枣强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ZB2017-2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枣强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枣强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空调主机,附属设备,室外管网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
2.2、工程地址:枣强县平原西街。
2.3、工期: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风冷热泵模块机组制造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非制造厂家投标提供)。
注: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同一厂家产品只接受一家单位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6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强县公安局
地 址:枣强县建设北路156号
联 系 人:刘希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联 系 人:张志松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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