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卫生科楼环评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卫生科楼环评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卫生楼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及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心理卫生楼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项目内容:编制环境评估报告。
2、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编制类似环境评估报告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管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后勤管理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71号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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