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库伦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库伦旗广播电视台 | ||
行政区域 | 库伦旗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16:40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库伦旗广播电视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库伦旗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厂家在投标时和供货期内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入网许可证; 4、保证机顶盒用户信息录入时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播卫星管理中心用户管理系统能够正常对接; 5、卫星接收机应具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双模); 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检验机构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具的、合格的“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定型检验报告”(双模),要求入网证和定型检验报告型号一致。 7、天线、高频头、馈线应具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8、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98000元。 9、按照上级广电部门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通辽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通文广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通辽市下达我旗2017年户户通建设任务10000户,要求2017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库伦旗广播电视台委托库伦旗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11月9日发布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2月1日于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因开标时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开标条件,原公告已废标。因户户通工程是2017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求2017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确保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拟定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 <>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双模卫星接收机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双模); (3)双模卫星接收机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检验机构于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具的“直播卫星专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直播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定型检验报告”(双模),并要求入网证和定型检验报告型号一致。 (4)天线、高频头(下变频器)、馈线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5)测试机构出具的“已完成机顶盒新软件回归测试”书面证明,并保证用户信息录入时与总局用户管理系统能够正常对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如:税票、电子税票、税票截图); (9)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具备现货5000套以上的承诺函。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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