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生物产业园27、28、29栋厂房出租项目的邀请函
关于海洋生物产业园27、28、29栋厂房出租项目的邀请函
深圳市大鹏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邀请贵单位参加海洋生物产业园27、28、29栋厂房出租项目的交易谈判。 1.招标人/项目业主 海洋生物产业园27、28、29栋厂房出租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大鹏岭澳股份合作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招标人推荐的谈判对象,由招标人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推荐名单。 3.投标保证金 3.1本项目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2号楼206室。 4.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领取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人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取谈判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如确认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于2017年12月13日当日下午14时30分前递交谈判应答文件。 5.2递交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4楼多功能室。 5.3递交人证明材料: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人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人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4谈判应答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人应携带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将谈判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一正四副,并标明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5.5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谈判应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其投标。 5.6本项目实行纸质谈判应答文件投标。 5.7所有谈判应答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6.对谈判文件的质疑 若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12月5日9时30分至2017年12月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起质疑,招标人或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17年12月11日17时前统一书面(包括网上发布信息)回复。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谈判文件的内容。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特别说明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本项目的招标组织实施机构,仅负责本项目的信息发布、场地设施提供、组织招标的程序性工作,不对本项目的招标标的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招标人所招标标的(土地及物业)手续不齐全等原因造成中标人无法正常运营或使用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本招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谈判时间和地点 9.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现场谈判。 9.2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9.3谈判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4楼评标室。 10.其他事项 10.1本次招标内容和要求以谈判文件为准。 10.2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招标人/项目业主:深圳市大鹏岭澳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8*****057 招标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传 真:****-******** 附件:*******">海洋生物产业园27、28、29栋厂房出租项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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