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等学校大班额教学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等学校大班额教学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受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等学校的委托,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镇内
项目负责人:程志军联系电话:
138*****432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中心初级中学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镇内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31*****288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
三、项目名称: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等学校大班额教学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HZSMDCGH2017-062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预算: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905212.00元、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明德小学139388.00元、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中心初级中学142000.00元、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朱庄小学240032.00元、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中心小学213380.00元、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贾庄小学204010元。
七、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价控制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台) | 单价控制价(元) |
1 | 教室用一体机 | 83 | 14200.00 |
2 | 教师机 | 59 | 4298.00 |
3 | 学生机 | 143 | 2880.00 |
备注:(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价);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现场报价);
2.3、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4、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由供应商自行去检察院查询,谈判时需提供);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12月04日起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本谈判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谈判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为便于了解项目细节,请潜在供应商报名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分到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潘岳,138*****419)、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中心初级中学(刘景,电话:131*****288)领取勘测现场记录表,自行到现场勘测并为采购人设计施工方案,否则视为放弃此项目。十一、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11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03室(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426号)。
十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牡丹区政府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三、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中心学校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镇内
项目负责人:程志军联系电话:
138*****432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中心初级中学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镇内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31*****288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胜 电话:
****-*******地 址:菏泽市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
201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