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招标公告
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招标公告
疏勒县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KSSLX(DY)(2017)-25号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共疏勒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疏勒县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LX(DY)(2017)-25号
采购内容及预算:255.1275万元
疏勒县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着力打通信息壁垒,确保各类重要文件、指示及时传达至基层,真正实现各类信息数据交换和公文快速、安全、可靠流转,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系统支撑和安全保障,打造一个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子政务内网平台。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共享交换平台总体规划》和地区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维稳形势和工作需要,县委拟定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着力打通信息壁垒,确保各类重要文件、指示及时传达至基层,真正实现各类信息数据交换和公文快速、安全、可靠流转,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系统支撑和安全保障。前期,县委办公室经请示地委办、地委机要局、地区保密局等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建议项目由县委办公室统一调度,实施“统一技术、统一标准”建设。
疏勒县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属于涉密范畴,采购的核心设备对配套设备要求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根据地委办要求,前期县委办邀请地委机要局、县保密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负责人对我县电子政务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进行技术论证指导和现场勘查,新疆意华致和电子有限公司的建设方案技术实施标准,符合自治区及地区的设备参数和保密技术要求,并具有相关建设资质,针对249个村级电子政务内网设备供应及与其他设备的集联价格合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设备到达安装,并可提供含本地三年售后服务企业,专家建议由具有相关建设资质并能够按期完工的企业进行施工。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意华致和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288号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因时间紧,工程量大,电子政务内网大数据信息网络建设属于涉密范畴,自治区配发的核心设备对配套设备要求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考虑建设工期原因,后期技术服务保障和保密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以保证工程进度。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白宇晨 | 喀什地委机要局 |
吕鹏杰 | 疏勒县国家保密局 |
许秀英 | 疏勒县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
张宏 | 疏勒县委机要局 |
吉庆 | 疏勒县政府办信息中心 |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 12月 4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止。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丁帅 联系电话:150*****775
地址:疏勒县委办公室 邮编:844200
单位: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婷婷 王美华
联系电话:0998—*******
地址:疏勒县城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财政部门:疏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邱洁 联系电话:*******
九、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疏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疏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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