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农业委员会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宁安市农业委员会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农业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16: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09:00至2017年12月08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2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预算金额 | ¥243.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26000转8014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农业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女士0451-826000转8014 |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农业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6000转80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宁安市
联系方式:孙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0451-826000转801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4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已由黑财指(农)[2016]4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投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安市瓜菜种苗研繁科技园大棚及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安市兰岗镇自兴村
2.3建设规模:1350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243.94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1.2申请人授权委托人要求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项目投标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同时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企业法人和项目投标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章);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 税务登记证副本;
(8) 开户银行许可证;
(9)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安全员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社保证明(建造师、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
(10)潜在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期限截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日期(填写公告发布具体日期)期间,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12)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
5.3投标企业的投标登记表及投标承诺,规范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拟投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备需提交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报名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如果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存在投标被否决的情况,而分公司或下属公司又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责任应由其总公司承担,所属总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7.4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及查询网站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报名无效。
7.5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安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451-826000转8014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1.2申请人授权委托人要求必须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项目投标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同时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企业法人和项目投标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4.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3.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09:00至2017年12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到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中科万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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