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综合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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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鼓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铜鼓县发改委铜发改字2017(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鼓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G220国道工业园高速出口-带溪高速出口23公里沿线路肩绿化整治、大塅镇游客集散中心花海、游客集散中心-汤里温泉、游客集散中心-天柱峰景区、工业园高速出入口绿化及带溪高速收费站绿化、G220国道-林场(600乡道)、浒村村庄节点提升、东浒村村庄节点提升;招标项目估算价约23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五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具有一项合同金额1800万以上绿化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③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各单位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仅需施工方提供)。
3.4其它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投标人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设计师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 年 12月 5 日 至 2017 年 12月7日,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资料费400元/份。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26日上午 9:30时整,地点为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鼓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精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定江东路655号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3号楼101室
邮 编: 336200 邮政编码: 336000
联 系 人: 董汉礼 联 系 人: 丁雪
电 话: 138*****543 联系电话: 153*****847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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