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门港医院(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可门港医院(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7〕64号 |
开标时间:2018-01-29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瑞晟榕招〔2017〕64号的连江县可门港医院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6〕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连江县可门港医院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连江县坑园镇疏港公路西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可门港医院总用地面积33908平方米(约合50.86亩),规划病床300张,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2700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800平方米,建筑密度22.97%,容积率0.80。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为2689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000 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实施性方案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包含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红线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3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图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勘察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及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根据闽建办设〔2015〕1号文相关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该系统启用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入闽承接业务不需办理入闽备案手续和提交纸质材料;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4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45.7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根据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可门港医院采用装配式结构。依据《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点:工业化建筑的设计费用,应当考虑工业化建筑较传统建筑设计增加的工作量。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增加10%的设计费用。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根据原国家勘察收费标准下浮60%计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30号 , 邮编:3505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一层,邮编:350005; 电话:****-********、********, 传真:0591-********。 联系人:林秀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瑞晟榕招〔2017〕6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监管部门:连江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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