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财富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财富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财富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E11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通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漳州市通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中山西路和中兴大道交叉路口处。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9552.7平方米,建筑物计容积42987.15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42987.15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42987.15,项目总投资约为2.5亿元,其中建安费13000万元,其它投资费1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财富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进场后至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1年)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费率为0.73%,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增加监理费用而增减。监理服务费最终以具备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的结算审核总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五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6投标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3.7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 月6 日至2017年12月10 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 月27 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备注:
①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并在汇款单注明财富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开标现场不予受理现金缴纳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 月28 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通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
电话:139*****412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3楼
电话:****-******* 联系人:林小姐、庄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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