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等驾坡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物资采购项目

永寿县等驾坡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物资采购项目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市永寿县环保局委托,经县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就永寿县等驾坡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永寿县等驾坡村传统村落环境整治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SCG[2017]104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永寿县环保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华路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

联系方式:***-********

五、项目资金性质:省级资金(采购预算:27.778万元)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

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用途

垃圾桶40L

详见附件

614

垃圾收集

垃圾桶(户外)

28

垃圾收集

垃圾转运车

1

清运

垃圾转运箱

8

垃圾收集

人力三轮车

8

垃圾收集

宣传牌(村)

2

宣传

宣传牌(垃圾收集)

4

喷雾器

4

消毒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上1-4项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投标红色印章的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8日14:30时

3、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单位业务咨询:李涛

联系电话:135*****378

代理机构项目执行:李女士

电话:***-******** 158*****440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招标文件下载:暂未提供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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