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边防检查站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告
珲春边防检查站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TXY-[2017]-F52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批复文件,本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边防检查站,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珲春边防检查站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响会议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2.3供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边防检查站指挥中心(吉林省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10号小区)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日历天);
2.5采购预算:164.5524万元;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且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供应商应承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的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无行贿犯罪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承诺函、被授权人本单位个人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内出具),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延西街35号万隆酒店31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接收地点:吉林省延吉市万隆酒店5楼会议室。
5.2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于2017年12月25日14:00时前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并到帐,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边防检查站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10号小区
联系人:于幸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西街35号
联系人:陈惠玉
2017年12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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