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初级中学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以本公告为准)招标公告

霍尔果斯市初级中学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以本公告为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市初级中学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霍市发改【2015】2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教育科技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友谊路以北、炎黄路以西;

2. 2 建设规模:相关配套设施工程(主要为:初级中学自行车车棚、绿化用水、看台、主席台、警卫室、教学楼吊顶、化粪池、公厕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60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报名要求

4.1报名方式:来人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12 2 10:00时(京时)至2017 12 9 10:00时(京时)(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外省企业提供进疆备案、企业进霍登记手续,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班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月-9月)、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两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及其业主签字并盖章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审核表四份,缺一不可)

4.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报名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审查通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7 12 9 日至2017 12 13 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到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和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尔果斯市教育科技局(盖章)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77*****2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青联系电话:****-******* 传真:****-*******

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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