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编制的招标公告
关于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编制的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电器电子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 “通过环境无害化管理减少电子电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毒化学品(POPs/PTS)排放全额示范”项目。项目将通过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开展政策标准完善、监管能力加强、生态设计、回收体系和处置技术示范等活动,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无害化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善,以减少POPs与PTS的环境排放。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1月执行以来,通过目录制度、规划管理、资格许可管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方式使我国初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规范、快速发展。随着《条例》的进一步实施,2015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进入处理目录,而新增目录产品拆解及审核的相关管理规定还并未制定,急需开展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编制工作,指导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处理企业做好第二批处理目录产品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按照电子废物项目工作安排,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单位,针对“四机一脑”,开展现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及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的实施效果评估,总结借鉴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编制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指导地方政府及企业做好第二批目录产品的处理工作。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 工作内容
此项咨询服务工作预计将进行的任务和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的实施效果评估
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资料查询等方式,整理汇总我国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规范水平、拆解处理规模、污染防治、经济效益等现状,分析现行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指南实施后的行业情况,评估其实施效果;并根据基金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行业及处理企业专家意见和建议,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指南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2)编制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指南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指南的实施效果及经验,制定新增9类产品在管理制度、数据信息管理、视频监控设置、处理设施和设备、拆解处理过程规范性以及拆解产物利用处置等拆解管理要求,以及申报基金补贴要点、审核工作内容及方法要点等审核要求,完成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编制工作。
3)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图册
汇总以上工作,总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及其审核过程中的经验,通过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形式,整理汇总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拆解工艺、拆解产物、危险特性等,通过简单易懂的文字与图画完成现行目录产品拆解图册的绘制,以便于开展后期培训宣传工作。
4)编制培训教材,协助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针对地方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处理企业技术人员以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等,分别编写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等的培训教材,协助开展至少3次技术、管理培训。根据培训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
5)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为了保证项目及时、高质量的实施,按时参加项目下的相关工作会议以及必要的现场考察与评估任务,并按照要求准备介绍材料,做会议发言;及时回复FECO及相关利益方提出的相关疑问和修改建议。
二、 工作产出
依据活动内容至少应书面提交如下报告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壹 份,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壹 份。
产出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与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实施效果评估报告(中英文,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提交);
产出3: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中英文,合同签署后9个月内提交);
产出4:新增9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中英文,合同签署后9个月内提交);
产出5: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图册(中英文,合同签署后10个月内提交);
产出6:培训教材(中英文,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提交)。
三、 时间要求
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作大纲内规定的全部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以承担方提交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服务的单位需要具备至少如下资质: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b) 从事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c) 承担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相关领域合作项目;
d)为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支撑服务经验的优先。
项目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化学等相关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以上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经验;
b) 熟悉国内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及管理规定,承担相关领域国内外项目;
c)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者优先。
项目核心成员:
a) 至少5人具备环境、化学、电子工程等有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b) 熟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工艺流程、处理技术、管理要求,承担过相关领域项目;
c)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者优先;
d)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含工作大纲)。
联系人:高鹏 史胜南
电 话:********972 ***-********
传 真:***-********
六、 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电 话:***-********
传 真:***-********
电 邮:xiao.suizi@mepfeco.org.cn
单 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 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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