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运营风险专项排查项目招标
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运营风险专项排查项目招标
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运营风险专项排查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9J-********-****29-7
招标编号:GZ*******-SD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高速公路隧道运营风险专项排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公路〔2017〕15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建设资金由车辆通行费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对全省高速公路(含兰永一级公路、天馋二级公路)已通车运营隧道180处/单洞349座,单洞长度506.38公里内已投入运营的隧道,通过现场查看、专项检测等方式进行全覆盖隧道运营风险专项排查。
2.2本项目总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90日历天;自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2.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 | 排查范围及内容 | 备注 |
SDPC | (一)隧道照明设施。灯具类型、亮度检测等设置及完好情况,隧道洞内外亮度控制系统、引道照明、入口段、过渡段、中间段和出口段照明色温、亮度及均匀性、是否眩光、频闪等照明光环境的质量评价,以及隧道壁色彩、腰带、轮廓标等设置及完好情况。 (二)交通安全设施。隧道影响段、出入口段、中间段标志、标线、被动发光路钮、主动发光诱导LED、斑马线等设置的完整性、合理性及白天、夜间视认的有效性;隧道入口前防滑及减速措施设置合理性、隧道入口前外露洞口端防护设施设置的合理性如入口前护栏与隧道连接过渡设置的合理性、防撞设施设置合理性;洞口立面标记设置合理性、检修道标识设置情况等。 | |
(三)通风设施。风机、CO/VI检测器、NO2检测器、风速风向检测器等设施设置及运转情况。 (四)交通监控设施。交通流检测器、视频事件检测器、摄像机、可变信息标志、可变限速标志、交通信号灯、车道指示器等交通监控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完好情况。 (五)紧急呼叫设施。紧急电话、隧道广播等设施设置的合理性、完好情况及相关指示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及视认情况。 (六)火灾探测报警设施。火灾探测器(感温光栅、感温光纤)、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器等设施设置合理性、完好情况及相关指示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及视认情况。 (七)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等设施的设置合理性、完好情况及相关指示标志设置的合理性及视认情况。 (八)人行横洞、车行横洞及紧急停车带。人行横洞、车行横洞及紧急停车带设置合理性、相关标志设置合理性及视认情况、照明设施设置情况;人行横洞、车行横洞防火门设置情况。 (九)运行管理。隧道运行管理、应急预案合理性。 (十)隧道内路面抗滑性能调查及检测。 上述排查内容,需在外业作业完成后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的专项排查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及建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综合甲级资质或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近3年(指2014年1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累计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单洞长度不少于50公里的检测业绩。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6)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在2016年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级的施工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0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将疑问电子版(带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7.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gsggzyjy.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 | www.gsgaosu.com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编:730000 | 招标代理: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邮 箱:********5@qq.com |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 邮政编码:730030 |
2017年12月5日
办理流程公开-公告信息
提交时间总计: 0秒
办理时间总计: 47分1秒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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