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工程
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工程
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京财采计【2017】645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HBMD-ZFCG-********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工程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京山县孙桥、永隆法庭科技法庭建设,预算金额77.0082万元。
2、工期:50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范围;
3、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1年)内的信用报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7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为每套300元。
七、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9:00时,地点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京山县水务局院内)。
八、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133*****8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国元
电 话:138*****918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标签: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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