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水闸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水闸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水闸拆除重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7】5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支持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青山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水闸拆除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青山铺镇洪河村麻林河中游段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最大过闸流量806.19m3/s,设计洪水位49.32m,泄洪闸全长52.5m,工程造价约2871.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780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主要含泄洪闸拆除重建,闸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左、右岸抽水泵站还建,装机总容量均为15KV;水闸上游河岸中心线100m,及水闸下游河岸中心线170m,采用镀高尔凡格宾护脚+连锁快草皮防护,并清理下游护岸河段河道淤泥;泄洪闸下游交通桥拆除重建,全桥长73.88m,设计净跨20.6m,总宽10m,全桥设置3孔;建立水闸安全观测系统;新建管理房及防汛仓库等。(具体以施工图及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施工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必须是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单位;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并必须是投标单位记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的从业人员;
3.5拟任技术负责人2人(其中一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必须是投标单位记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的从业人员;一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必须是投标单位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人员),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2人(其中一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必须是投标单位记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的从业人员;一名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必须是投标单位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人员),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6招标人不接受具备公路资质的成员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其它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由二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即日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递交账号信息获取: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2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和相关注意事项: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 )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5*****626
地 址:长沙县青山铺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章先生
电话/传真:****-********
地 址:长沙经开区板仓路开元鑫阁2栋6楼H座
温馨提示:
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3、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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