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新龙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龙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工程已由新龙县发改委以新发改[2008]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龙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 新龙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龙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楼工程
2.1.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1.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2 工程建设土建施工: 工期:9个月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申请人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3000米以上的高原施工经验并在2006年10月-2008年10月具有3个类似工程业绩(出示监督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月 20 日至 2009年 1 月 24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红星路四段9号(建银大厦B座19楼2号)处由项目经理(建造师)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 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6)省外企业需省外入川备案登记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2月 17日 10 时 0 分提交到 四川建设网,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龙县国家税务局
办公地址:新龙县沿江西路南段40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成都市红星路四段9号(建银大厦B座19楼2号)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梁先生
注:(1)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超过了有效期,但投标人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了申请,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因此,超过了有效期,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证件,应附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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