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配套招标公告

室外配套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TJYRCD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国盛购物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灵发改字﹝2017)137号文件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业主为灵台县文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国盛购物中心室外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灵台县国盛购物中心门前。道路硬化、广场回填处理及美丽道沿安装工程建设。(道路硬化二条:长367.5米,平均宽4.4米,硬化面积为1617平方米。广场回填处理:素土回填2360平方米;3:7灰土回填处理1180平方米500*300*130水泥道牙安装1460米。)

3.项目概算:79.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建安工程的。

6.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时间:2018年1月1日;竣工时间2018年1月30日。

8.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地人员配置详见甘建建(2016)46号。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省外/内企业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上报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安C 证)等人员信息,具体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甘建建[2016]46号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资格审查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12月18日18时前将《投标规范承诺书》、《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经理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15 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二楼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TJYRCDJ*******-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建造师姓名。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省外建筑企业在开标前须办理相关入甘手续,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文广局

地 址:灵台县广场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72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联系人:张小风

电 话:181*****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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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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