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地震局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通告

关于海南省地震局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通告

  按照《中共海南省地震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中央专项巡视中国地震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震党发[2016]16号)要求,我局拟进行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现就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地震局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是为海南省地震局公务车改革后公务出行、重大项目和地震应急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海南省境内注册企业,注册并实缴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有独立办公场所、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及法人代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

  3.投标人既要能提供商务车、大中型客车,还要能提供越野车,所有车辆必须购买全额保险,必须提供随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地震应急车辆及驾驶员需求。

  4.投标人要提供公司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种类及价格、服务承诺等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日期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种类及价格、服务承诺等并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海南省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

  电 话:********

  联系人:徐振强

  海南省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标签: 社会化 公务用车 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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