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团永和商业金融中心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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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工业集团永和商业金融中心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开发区永和区摇田河大街以北 。

1.2.3 工程范围: 主体建筑物性质商业、金融业及酒店设施;建筑总面积:22500平方米;包括建筑物(含建筑、结构、室内外给排水及排污、电气、强弱电、节能、室内外消防、智能化等专业;不含二次精装修)的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建筑物周边配套市政、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等。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国地出合440116-2008-000075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项目编号***************

1.2.6 资金来源: 国有资产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9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1.2.8 合同范围:b、c、d、e、f、g、h、

(a) 可行性研究;

(b) 工程勘察;

(c) 修建性详细规划;

(d) 方案修改;

(e) 初步设计;

(f) 施工图设计;

(g) 编制施工图预算;

(h) 现场指导与监督;

(i) 编制竣工图;

(j) 设计咨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k)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l) 工程监理;

(m) 工程总承包。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

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的副项资质证书为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注释] 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在中标后选择经招标人同意的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单位合作完成任务。但牵头人必须为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

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5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6 (删除)。

1.4.7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

(b) 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c)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d) 其他工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8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9 境内两个或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报名,并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符合1.4.1至1.4.7各项条款的规定;联合体必须指明一方作为主设计方;

1.4.10 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单位。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2 月 12 日至2009年 2 月 13 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逾期可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备案表(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6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7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8所有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自行准备密封袋,填写好项目名称、投标人);

1.5.1.9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 (删除)。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投标

1.7.1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不少于 20 天。

[注释] 设计投标不少于 20 天,其他投标不少于 20 天。

1.7.2 设计模型要求: (a) 。

[注释] 从下列选项中选一项:

(a) 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b) 投标时应提交设计模型。

1.7.3 演示文件要求: (a) 。

[注释] 从下列选项中选一项:

(a) 不需要提交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

(b) 投标时应提交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

1.7.4 投标经济补偿办法: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5 %,方案设计补偿费为人民5.76万元(不以设计费额的调整而变动),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的投标人1.76万元;

给予评审排序第3名的投标人1万元;

中标设计费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补偿费。招标人确定正式中标人后,在中标人的设计费中扣除本项目方案设计补偿费补偿给前3名投标人,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1.8 评标

1.8.1 评标阶段: (a) 。

(a) 只进行一阶段评标。

(b) 分两阶段评标。

1.9 工程设计费

1.9.1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63.9万元, 设计费中已包含了20 万元的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费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全部支付给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工程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下浮20%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9.2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计价方式为 (a) 。

[注释] 从下列计价方式中选一项:

(a)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每米综合包干单价 90 元。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b) 工程勘察招标:由投标人报价,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宜低于100元。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注释] 浮动幅度下浮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9.3 (删除)。

1.9.4 (删除)。

1.9.5 (删除)。

1.9.6 (删除)。

1.9.7 (删除)。

1.10 工期

1.10.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

1.10.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10.3 (删除)。

1.10.4 (删除)。

1.10.5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1.11 其他事项

1.11.1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2 招标人

1.12.1 名称: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2.2 联络人: 刘经理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3.2 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8楼

1.13.3 联络人: 房先生

1.13.4 电话: 137*****119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萝岗区交易部

1.14.2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 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地址: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6楼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6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7

简介(宜300字以内)

18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1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投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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