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快检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鄂采计[2017]-34906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快检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HBT-********-****74
(二)项目名称:快检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382.24万元(含财政资金4382.2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9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包号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套) | 最高限价 (万元) | 核心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期 |
1 | 1-1 | 台式离心机 | 103 | 1.0 | ▲ | 480.14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1-2 | 涡旋混匀器 | 103 | 0.2 | ||||
1-3 | 超声清洗机 | 103 | 0.16 | ||||
1-4 | 电子天平 | 103 | 0.10 | ||||
1-5 | 恒温水浴锅 | 103 | 0.17 | ||||
1-6 | 旋转蒸发仪(标准型购买) | 62 | 0.8 | ||||
1-7 | 样品粉碎机 | 103 | 0.15 | ||||
1-8 | 数控加热型磁力搅拌器 | 103 | 0.25 | ||||
1-9 | SPE装置 | 103 | 1.0 | ||||
1-10 | 移液枪 | 103 | 1.15 | ||||
2 | 2-1 | 食品表面/中心温度计 | 103 | 0.1 | 180.25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2-2 | 酒精计 | 103 | 0.1 | ||||
2-3 | 温湿度计 | 103 | 0.2 | ||||
2-4 | 紫外照度仪 | 103 | 0.15 | ||||
2-5 | 便携式酸度计 | 103 | 0.38 | ||||
2-6 | 便携式电导率仪 | 103 | 0.45 | ▲ | |||
2-7 | 便携式余氯总氯测定仪 | 103 | 0.27 | ||||
2-8 | 激光测距仪 | 103 | 0.10 | ||||
3 | 3-1 | 酶标仪 | 103 | 3.0 | 309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4 | 4-1 | 便携式多通道真菌毒素检测仪 | 103 | 3.5 | 360.5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5 | 5-1 | 重大活动保障箱 | 195 | 1.45 | ▲ | 302.25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5-2 | 食品采样箱 | 195 | 0.1 | ||||
6 | 6-1 | 一体化便携式集成食品快速检测仪 | 103 | 3.5 | ▲ | 968.2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6-2 | 配套快速检测箱 | 103 | 4.9 | ||||
6-3 | 快检车监管信息平台 | 103 | 1.0 | ||||
7 | 7-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03 | 3.5 | 360.5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8 | 8-1 | 微生物实时检测系统 | 103 | 11 | 1133.0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9 | 9-1 | 手持式ATP | 103 | 2.8 | 288.40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总计 | 4382.24 |
2.本项目共分为9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一包或者多包的投标,但不得对同一包内货物进行拆分投标。本项目将以“包”为单位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单项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第一包须提供电子天平计量器具许可证。
2.第二包须提供食品表面/中心温度计、紫外照度仪、便携式酸度计、便携式电导率仪、激光测距仪等设备的计量器具许可证。
3.第三包投标人须为酶标仪的制造商。
4.第四包投标人须为便携式多通道真菌毒素检测仪的制造商。
5.第五包投标人须为重大活动保障箱的制造商。
6.第六包投标人须为一体化便携式集成食品快速检测仪的制造商。
7.第七包投标人须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制造商,且须提供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计量器具许可证。
8.第八包投标人须为微生物快速检测仪的制造商。
9.第九包投标人须为手持式ATP的制造商。
(三)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17-12-06至2017-12 -12(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表原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01-06 10:0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一)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8-01-06 10:0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12-06 ~2017-12-12 共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
联 系 人:张凯明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5033室
联 系 人:程振华、李海燕、吴勇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2@qq.com
质疑受理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 系 人:邓先科
电 话:***-********
银行资料: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电 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中国政府采购网
附件: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投标人一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办公地址 | |
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填写) |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请来函告知,放弃投标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 |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
授权代表手机 |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代表座机 | |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QQ | (填写联系人邮箱)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
银行信息(便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 |
基本账户 | |
开户银行 | |
行 号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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