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揭东县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

年揭东县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广东


  1.招标人:揭东县农业局
  2.工程名称:2007年揭东县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揭东县玉湖镇
  4.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两期实施,首期建设:排灌渠21.96公里、修筑机耕路12.55公里、土地平整531亩;二期建设:排灌渠4.36公里、修筑机耕路2.98公里、土地平整197亩。
  5.资金来源及工程造价:首期省级资金约842.2万元;二期县级自筹资金约210.6万元。
  6.工期:首期自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二期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
  7.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说明为招标内容。
  8.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②项目经理(建造师) 应具有水利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外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并应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人现没有担任工程项目的证明书。③外来企业应到揭东县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报名。
  9.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资料
  投标申请人请于2009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3时30分止到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揭东县曲溪镇滨江路县建设局三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报名人居民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来企业项目经理现没有担任工程任务的证明书;④报名人的社保缴费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原件; ⑤招标人出具的收取资金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⑥有效期限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⑦外来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10.报名前二天(即2009年1月20日下午5时30分之前)应提交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贰拾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金存款证明给招标人。
  11.工程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
  12.正式投标人确定方法: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招标人将于报名当天下午4时30分在揭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随机抽取8家入围单位。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准时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揭东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揭东县诚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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