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公路分局太平公路站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诏安公路分局太平公路站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公路分局太平公路站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以漳路养

【2017】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公路站S309线K67+470处;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太平公路站位于诏安县S309线K67+470处,本项目为利用现有

公路站进行改造,主要项目如下:①站房改造。主要为屋面防水、外墙标准化、内墙装饰、水电线路、卫生间等设施改造,改造面积771.69平方米。②新建钢构停车棚280平方米,应急物资仓库40平方米。③大门:改建大门一个。④场地硬化235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发包价:*******元(K=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六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

求:不要求

3.6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7其他资格要求:⑴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⑵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

[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 6 日至201712 10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12 19 日北京时间16: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 .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公路分局太平公路站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注:名称可以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前一天16:00时后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同时以投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12 20 0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12 2008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7.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授权委托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

地 址:诏安县邮编:363500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1单元401号

联 系 人:小陈

电子邮件:ZXGJZZ@163.COM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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