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莲上仓库修缮及配套用房招标公告
澄海区莲上仓库修缮及配套用房招标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信息表 | ||||
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澄海区莲上仓库修缮及配套用房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电力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郭炜佳、纪平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澄海区莲上镇 | |||
建设规模 | 修缮已建仓库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361.36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和水电工程等;预算价约29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政府拨款 % | 自筹 100% | 私营 % | 外资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升平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汕头市永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预【08063-0805,08067】号预算书的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2、企业自2005年度以来(2005、2006、2007年度)在汕头市范围内承建的工程已竣工验收项目中获得两项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良样板工程(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以上奖项以颁奖证书记载年度为准; 3、自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所属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分。 二、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自2005年度以来在汕头市范围内承建的工程中获得两项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良样板工程的获奖证书; 8、自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所属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分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一式三份(A4纸)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附件:附件下载 | |||
发布时间 | 2009年1月 19日 | |||
接收资料时间 | 2009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建设局大楼附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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