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路班曹店桥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振华新路班曹店桥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振华新路班曹店桥升级改造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部拨款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衡水宝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振华新路班曹店桥升级改造工程二次
西侧主桥桥梁跨度为13米,总长39米,宽度13.1米。荷载标准为公路-1级。西侧辅桥桥梁跨度为13米,总长39米,宽度10米。此次招标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补充说明)
2.2建设地点: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华新路与班曹店排水渠交汇处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工程验收评审合格等级
2.5预计工期:18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需具备的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义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0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衡水工业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衡水宝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小区1-73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52*****011 15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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