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肃宁县2016年地下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补充项目,已由肃宁县人民政府以"肃政复[2017]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肃宁县水务局和肃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肃宁县 2016 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补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临时穿路涵管工程 在于家河上新建两处临时穿路涵管工程。 (2)险工治理工程 于家河上有两处险工需进行治理,一处是渠道岸坡防护,另一处是达字房取土大坑修整。 (3)桥梁工程 于家河上有 5 座危桥,均需拆除重建。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3:项目总投资:827万。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6:工期: 120天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施工招标共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王庄窑堤防边坡防护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西堑桥拆除重建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达字房南桥拆除重建,达字房大坑岸坡修整,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管中堡桥拆除重建等,临时穿路涵管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标段:桥三西桥拆除重建等,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标段:吴辛庄桥拆除重建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二至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书B本、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出具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出具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河北省外企业《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等,2017-12-06至2017-12-11(具体时间9:00-12:00:00至14:00:00-17:00:),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文化大厦15楼1502)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肃宁县水务局 肃宁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洪恩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BCZFZ@126.com 2017年12月6日 |